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参建单位的主体责任、强化行业监管责任,加强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根据《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工信部令第47号)和《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工信部通信令〔2015〕406号)要求,我中心对滁州电信、滁州铁塔开展了通信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此次检查随机抽取滁州市电信、铁塔公司部分已完工项目,对相关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的质量和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检查,共发现问题64处,涉及企业11家。从检查结果看,部分参建企业质量和安全管理制度未落实到位;少数企业安全交底不全面,存在管理漏洞;个别人员特种证件到期未审核,违规操作;质量风险和安全隐患仍然存在。另外,我中心还组织滁州电信、滁州铁塔以及相关参建单位人员参加安全生产考核测试。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安全生产考核
此次考核测试滁州电信、铁塔公司和各参建单位共25人参加。其中考核未及格有安徽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人、江苏十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1人、浙江八方电信有限公司1人和安徽电信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1人。暴露出上述单位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不到位,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存在安全生产隐患。
(二)质量行为
一是电信企业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未按规定时限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申报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二是设计企业设计文件内容未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图纸与工程现场实际不符,不能有效指导施工;三是施工企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不合规,安全技术措施未详细说明,未履行隐蔽工程签证记录,施工资料不真实;四是监理企业细则无编制依据,监理资料编制不全面,人员配置不一致。
(三)实体质量
光网项目。一是光缆架设高度与地面垂直距离不满足要求;二是沟槽内光缆平铺无保护套管;三是跨路段警示套管未安装。
铁塔项目。一是抱杆高于避雷针,多个设备未在避雷针45°角保护范围内;二是避雷针未做接地线引出;三是一体化机柜内铜排未有效接地;四是抱杆型号与机柜尺寸与设计不符。
(四)安全管理
一是施工企业安全技术交底内容模板化,无项目点特。三级交底未落实,交底不全面。高处、有限空间作业等事故易发、多发情况安全措施不足。从业人员特种作业证件过期未复审。二是监理企业未明确安全监理人员。监理规划中缺少安全监理内容。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有关单位针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整改。建设单位要对存在问题的项目加强跟踪检查,督促参建企业,确保整改到位。整改情况请各建设单位汇总后于3月4日前报至我中心。
(二)各参建单位应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的责任和义务,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注重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将安全生产隐患扼杀在源头,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
(三)施工企业要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设计企业要加强设计文件质量管理,严格审核图纸内容,提高设计深度,有效指导施工。监理企业要建立完善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加强管理,严格履行监理职责。
联系人: 孙涛、桑林海
联系电话:0551-65680713
邮箱: 15755407588@139.com
附件1: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生产问题汇总表(2022年第1期)
安徽省通信工程质量监督中心
2022年2月25日
内容附件: 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生产问题汇总表(2022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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