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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质量监督情况的通报 (2021年第3期)

发布单位: 时间:2021-08-09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为进一步落实参建主体责任、强化行业监管责任,加强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落实各方责任主体行为,根据《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工信部令第47号)和《安徽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通信业工作的通知》(皖通信发〔2021〕24号)要求,我中心对铜陵电信、池州联通开展了通信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7月8日至7月9日,7月21日至7月23日我中心分别赴铜陵电信、池州联通对6个项目开展安全生产和质量监督(其中传输设备项目2个、传输线路项目3个、传输管线项目1个)检查,涉及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9家。同时,我中心组织铜陵电信、池州联通以及部分参建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共17人参加安全生产知识测试。

二、主要问题

本次质量监督共发现问题25处(详见附件),主要问题如下:

(一)基本建设程序未执行

    池州联通被抽检的2个项目均未按规定要求办理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及竣工验收备案手续,项目开工时间早于批复时间,违反基本建设程序。铜陵电信“2020年铜陵分公司阿奎利亚等5个5G站点建设项目”未按要求办理通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二)安全生产意识待提高

本次共组织9家单位共计17人参加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其中80分以上仅5人。特别是安徽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湖南省通信建设有限公司、厦门纵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人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空白,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安全生产常识掌握不够,对安全生产费取费标准、适用范围、台账管理不了解、不掌握,均有从事通信工程建设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不合格,存在安全隐患。

(三)施工安全规范未落实

铜陵电信“2020年第二批次铜陵市义安区景湖湾等2个综合业务接入区湖畔人家小区南片等4个配线网格光网覆盖项目”施工单位安徽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未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项目经理未取得相应等级的安全生产考试合格证书;池州联通“2020年中国联通FDD-LTE无线网项目U900升级及搬迁工程”施工单位河北吉讯未编制临时用电方案,无隐蔽工程质量检查记录;“2020年池州联通安徽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宽带接入扩建项目”中标单位厦门纵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未取得相应等级安全生产考试合格证书,未编写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临时用电方案,无隐蔽工程质量检查记录。

(四)设计文件质量待改善

     设计单位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在“2020年中国联通FDD-LTE无线网项目U900升级及搬迁工程”和“2020年中国联通安徽池州U900基站升级搬迁传输接入工程”设计文件中缺少当地雷暴日天数,设计图纸多处标注错误;厦门华络通信设计有限公司在“2020年池州联通安徽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宽带接入扩建项目”设计文件抗震设防烈度标注为“潮州地区抗震设防烈度”,设计交底模板化,且包含大量本工程中未涉及内容,设计文件错误,且设计图纸未签字、设计图纸多处标注错误。

(三)监理履职情况待加强

    监理单位安徽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和深圳都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未严格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资料,对于缺失的施工资料未提出整改意见;深圳都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未对池州联通“2020年中国联通FDD-LTE无线网项目U900升级及搬迁工程”开工时间早于设计图纸出版时间提出整改要求。

    三、相关要求

(一)建设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7号),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将质量申报和竣工验收备案纳入企业考核体系,做好网上报备工作。要认真落实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从完善制度流程、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设计质量管理、加大检查力度等多方面入手,保证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二)施工单位要认真履行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安全生产施工操作规程,项目负责人和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经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登高、电焊等特种作业人员要培训合格持证上岗,要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断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有效控制事故风险。

(四)设计单位要认真执行《通信工程设计文件编制规定》(YD/T 5211-2014),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工程设计,保证设计深度,并结合项目情况提出安全施工指导意见,应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严格审核设计文本内容,杜绝设计文本套用或乱用其他项目设计文件模板,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绘制设计图纸,切实发挥设计对施工的指导作用。

(五)监理单位要严格按照监理规范开展工作,严格审核施工组织计划和事故处理应急预案,认真履行监理职责;监理人员要到现场进行旁站和巡查,对施工单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安全生产施工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施工组织计划落实和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实施监理,认真做好监理日志,管控好工程质量和安全。

对我中心通报的问题,你单位要认真落实整改,深入分析问题原因,制定问题对策,形成整改报告。整改报告请于2020年8月6日前报送我中心。

 

联系人:樊 超,联系电话:0551-65680713。

 

附件: 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问题汇总表(2021年第3期) 

 

                  安徽省通信工程质量监督中心

2021年7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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