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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通信工程质量监督中心关于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情况的通报(2019年第7期)

发布单位:安徽省通信工程质量监督中心 时间:2019-12-02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根据《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工信部令第47号)要求,我中心对宣城移动和宣城联通开展了质量监督,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11月19-21日,我中心赴宣城移动和宣城联通对6个项目开展质量监督(其中传输项目3个、主设备项目3个),涉及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9家。

    二、主要问题

    本次质量监督共发现问题29处(详见附件),主要问题包括以下方面:

    (一) 基本建设程序未执行

    宣城联通抽检的3个项目,2个项目未按规定时限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申报手续和竣工备案。

    (二) 安全生产存在隐患

    宣城联通“2018年中国联通安徽WCDMA无线网项目(第四批项目)”施工单位博信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落实,部分施工作业人员未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宣城移动“蜂窝物联网二期无线网主设备工程(宣城)”安全管理制度不全,安全交底未逐级进行,资料中填写的安全管理人员未获得相关资质证书。

    (三)设计文件不规范

    宣城联通设计单位广东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设计交底人员和设计文本中人员不一致,机房平面图未标注单位比例,设计交底文件缺少盖章,时间未填写。

    (四)监理单位未履职

    监理单位深圳广通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在监理“2017年宣城综合业务区光缆优化整治项目”监理规划中人员备案表中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未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缺少隐蔽工程记录表,不同站点内容重复,监理人员发现的问题无相应解决措施。

    三、相关要求

    (一)各公司要严格落实国家有关通信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按照《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工信部通信〔2015406号)、《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范》(YD 5201)等相关文件要求做好通信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同时要确保安全生产所需资金投入,将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工信部令第47号)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及时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申报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对通报的问题要认真整改落实,避免同类问题反复发生。从完善制度流程、强化责任落实、加大检查力度等多方面提升工程建设管理水平。

    (三)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做好作业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各类资质证书应及时办理续期审核手续,确保证书有效;要加强对工程资料的审核力度,认真落实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

    (四)设计单位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提高对设计质量的把控力度,对我省已交付的设计项目进行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杜绝出现类似的问题再次发生。

    (五)深圳广通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应切实履行好监理职责,认真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监理单位应规范监理资料的编制。

    各相关单位要针对本次通报的问题,深入分析问题原因,制定详细方案,认真整改,结果请于2019124日前报我中心,请各公司严格遵守通报要求,及时反馈整改信息。

    联系人:樊超,联系电话:0551-65680712。  

    附件: 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问题汇总表(2019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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