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工信部令第47号)要求,安徽省通信工程质量监督中心(以下简称“质监中心”)对蚌埠移动和蚌埠联通开展了质量监督,现将监督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9年5月21-23日,质监中心赴蚌埠移动和蚌埠联通对6个项目开展质量监督(其中传输项目3个、小区改造项目1个、无线网项目2个),涉及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10家。
二、存在问题
本次质量监督共发现问题31处(详见附件),主要问题包括:
(一)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
一是现场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作业现场未设安全警示标志,作业人员未正确佩戴安全帽。二是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未参加安全技术交底;中国通信建设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施工人员特种作业证过期未复审。
(二)基本建设程序未履行
蚌埠联通未按规定要求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申报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三)设计文件不规范
设计文本存在设计概预算定额说明与实际定额不符、未注明工程合理使用年限、设计文本出版时间与设计图出图时间不一致等问题。
(四)竣工资料不完整
施工单位黑龙江电信国脉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电信工程有限公司、北京中网华通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安徽电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竣工资料中均没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五)监理监督不到位
监理单位北京诚公通信工程监理股份有限公司监理日志内容与实际施工不符。
三、2019年第3期通报问题的整改情况
安徽铁塔未提供2019年第3期通报问题的书面整改报告。
四、相关要求
(一)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工信部令第47号)有关要求,及时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申报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要加大对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杜绝质监通报问题的重复发生。
(二)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做好作业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各类特种作业证书应及时办理续期审核手续,确保证书有效;要加强对工程资料的审核力度,认真落实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
(三)设计单位应规范设计文本内容,防止出现设计文本中时间混乱等问题。
(四)监理单位应切实履行好监理职责,认真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监理单位应规范监理资料的编制。
各相关单位要针对本次通报的问题,深入分析问题原因,制定详细方案,认真整改,结果请于2019年6月21日前报我中心。安徽铁塔将第3期书面整改报告于2019年6月19日前报我中心。
本次质监及整改情况我中心将统一上报至安徽省通信管理局,并建议列入《安徽省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和铁塔公司依法经营考核评价实施办法》的相关项考核。
安徽省通信工程质量监督中心
2019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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